• 2008/05/09

    偶尔做记者 - [流水账]

    我除了在创库里的一家画廊做全职工作以外,每次展览开幕前后还会兼职做本地媒体驻创库艺术主题社区记者的工作

    ,比如在展览开幕五分钟后一般接到某报社记者电话:“请描述下现场有多少人啊?主要是什么人?展览的作品有几幅啊?尺寸?什么感觉的啊?展览免费吗?”。还有一些是极其离谱的问题,比如“这个摄影展的摄影师是画什么感觉的啊?”

     

    作为画廊的媒体公关工作是我的本分,每次展览前都会在邀请函发出去之前先发新闻稿和图片给本地媒体,让他们有时间安排版面。至于他们是否采用我们提供的报料完全由他们自己决定。

    关于展览资料,媒体的朋友可以直接用我们提供的新闻稿,也可以直接采用我的评论文章——但请署名(而不是署名为某某记者报道)。你因为繁忙或对艺术展没兴趣,可以电话采访我或其他观众了解展览现场。我也理解记者的辛苦,也从未拒绝他们的电话采访,因为他们总不能每个新闻现场都要亲临,我们更不能用CNN的著名口号“第一个知道”来要求云南的媒体朋友们。但我不会在这之外为你们做任何越界的工作,就是说我并不为某媒体工作,我的工作是协助媒体了解从我处发生的新闻,越界的工作我十分厌恶,比如“你给的文字我们看了,但还是不懂,请再写点关于什么什么的理念和阐述......请围绕这个话题展开一些评论”之类。如果电话采访这类话题还说的过去,如果是要求我付诸于键盘,您未免也太懒惰点了。

    关于新闻工作我一直很有兴趣,希望有机会做作记者,周游列国,深入事态,嗅闻天下,特别羡慕战地记者,比如最近我开始关注的周轶君。只是我更倾向于将新闻和评论发布在互联网上,博客、微博、视频、音频等等,以独立身份写作,以“草莓”(草根媒体)的方式传播,以公民记者的态度报道,这也是我一直写博客的理由。

  • 其实我真没读过什么书,也真不会写真正的艺术评论、学术文章。我的历史很差,不信问我老婆,都背了几十遍清朝皇帝的顺序,到现在还搞不懂谁是谁的孙子。我一直为自己无暇读书无暇积累知识而忧愁。

    以前是写过一些东西,但那都是无聊打法时间的,或者是更早以前血气方刚一群人酒后壮胆哄人的。

    而我现在是生活在非常时期,请各狐朋狗友先读读这篇博文,请体恤我、怜悯我、扶持我,再也不要强我、迫我、难我,强逼出来的东西你不满意我也伤心。

    大家可以像爻子那样疼我:“罗老师啊,1、反正你是躲不掉的。2、我不给你时限。3、没稿酬。”我说给你写篇日记好吗?他说人家那是要用的东西,日记怎么用啊?! 是啊,日记还是自己放在抽屉里用吧。现在办展览都是要学术文章——产品的增值报告。日记只能算用户反馈意见。可我连写篇日记都没时间啊。

    小林是真的理解我的,他说我是他的底牌(还好不是底裤),这次就算了,等下次吧。幸运的是,底牌既可以是稳妥的赌注,有时也可以是哄人的伎俩。

    说实在的,我只是会写点博客而已。真的,表打我......

  • 我们对成都宗教局和警方冲击秋雨之福教会的声明

    成都秋雨之福教会

    2008年5月2日,成都市宗教管理部门和警方出动约40余人,对秋雨之福教会的室内聚会进行冲击

    ,对在场的信教公民进行强行登记、拍照,对聚会的主要带领人进行隔离询问,并以“涉嫌非法传教”的名义,扣押了信教公民的私人财物,并强迫中止了信教公民的合法聚会。我们认为,宗教管理部门和警方的这一行动,缺乏法律依据,在执法程序上严重违法,执法过程中也令人遗憾地出现粗暴野蛮的现象。这对政府对和谐社会的提倡,对文明执法的要求,及奥运会之前倍受国际国内关注的社会氛围和人权状态,尤其是对我们的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和私有财产,都构成了极大的损害。
        
    我们认为,成都宗教管理部门和警方的这一粗暴执法:
    1、与2004年《宗教事务条例》第12条“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的立法精神相悖;
    2、与2007年《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第8条“信教公民按照教义、教规和习惯,有在宗教活动场所内参加宗教活动的自由,也有在自己家里过宗教生活的自由”及第24条“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的立法精神相悖;
    3、违背了1997年以来国务院对国际社会关于“以亲友为主的以亲友为主参加的祷告、读经等宗教活动(中国基督教习惯称之为'家庭聚会'),不要求登记”的说明和承诺,而以粗暴的执法,陷中央政府于不义和无信的处境。
    4、与国家主席***以中央中央总书记身份,在2007年12月18日发表宗教问题讲话中所说的“坚持以人为本,团结信教群众”的主张和要求,也是直接抵触的;
    5、与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文在2008年3月在《南方周末》的访谈中所说“我们只管理宗教事务,不管理宗教”的开明态度,也大相径庭。
        
    我们也注意到, 5月1日,美国部分参众议员联合12个国际人权组织召开新闻会,强烈谴责中国奥运之前的人权状态,其中包括宗教信仰自由方面的情况。作为信教公民,我们既对这些针对中国的批评感到痛心,更对成都宗教管理部门在5月2日对我们的这一粗暴执法,继续为类似的批评提供口实,而感到更加痛心。

    我们决定:
    1、向成都市宗教局说明我们对这一粗暴执法的意见;
    2、也向众家庭教会、社会各界及关注信仰自由的国际国内舆论,说明事实经过和我们的意见;
    3、耐心等待宗教局的行政处理结果;
    4、决心以合法和温柔的态度,顺服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程序,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向国家宗教事务局等部门申诉、控告、请愿,向成都、四川及全国人大提出个案监督、特别调查、违宪审查及公民请愿,以及根据宪法第41 条,向政府及其具体执法人员提出公开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等方式,来表达我们对任何侵害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行为的不同意;
    5、并怀着为政府祷告、为国家祝福的心,帮助政府在文明执法和尊重公民信仰自由、并克服对一个信仰自由的多元社会的恐惧感等方面,尽到基督徒作为一个好公民的责任。

    事实经过

    2008年5月2日,基督教家庭教会、成都秋雨之福团契,在成都双流县九江双龙园度假村,包下14个住宿房间,和一间会议室。利用五一假期,进行团契的退修聚会,预备内容包括6小时的“全人敬拜”课程,敬拜赞美,新信徒的洗礼,以及游戏、体育等活动安排。团契共有11个家庭、大人孩子共44人参加聚会。预计从5月2日早上10点,到5月3日下午15点结束。
    2008年5月2日下午15:44,大约20名着便装的执法人员,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正在唱诗的聚会室内。未进入室内的,尚有着便装或警服的宗教局执法人员、辖区派出所民警,及未表明身份的公安系统干警及少数联防队员不少于20人。随后,双流县民宗局和成都市宗教局的两名干部出示了执法证件,带队的是成都市宗教局副局长红晓。他们表示,收到举报,认为我们的聚会“涉嫌非法传教活动”。
        
    团契的带领同工王怡,向执法人员出示了身份证件,表示愿意接受调查。本教会的三名主要同工王怡、周茂建、陈中东,与成都、双流两级宗教局的带队干部,及一名未表明执法身份的公安人员,进行了约半个小时的谈话。主要针对以下几个问题,进行了交流:
    1、什么是不需要登记的、“以亲友为主的家庭聚会”?
    2、如何界定“亲友”的范围和规模?
    3、什么是“公共场所”?度假村的包租房间,是否属于公共场所?
    4、什么是“传教活动”?家庭教会内部的团契活动,是否属于“传教活动”?
    5、未登记的家庭教会的基督徒,是不是《宗教事务条例》所说的“信教公民”和***讲话中要求团结的“信教群众”?
        
    三名同工表达了对上述问题的基本意见:
    第一,我们是以“亲友”为主的家庭聚会,包租的房间是私人场所,信教公民在包租的房间内聚会,与在其家庭住宅内聚会的法律意义是一样的。
    第二,我们的聚会是团契内部活动,在封闭的非公共场所进行,并未涉及具有公共性的和针对非信徒的“传教活动”。即使不提宪法保护的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按《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我们此次聚会也不具有行政违法性。
    第三,信教群众在度假村包租房间,聚会、度假,不但受到宗教信仰自由的保护,更受到人身自由、财产自由和民事契约关系的保护。无论根据《宗教事务条例》还是《治安管理条例》,都无权对公民的人身进行强制,更无权要求我们离开。
    红晓副局长表示,除家庭教会的基督徒也是要团结的“信教群众”外,其他问题均与我们的看法相反。三名同工表示,请执法人员出具冲击聚会的法律依据,遵照程序执法,并愿意等待他们的现场处理决定。
        
    在三名同工与执法干部谈话期间,其他执法人员将聚会的信徒群众软禁在室内,强行进行身份证登记,和拍照、录像。其中出现不少粗暴执法的行为,如不出示执法证件;对未带身份证的公民进行人身威胁;试图抢夺私人财物等。在进行完登记、拍照和录像后,并威胁和强迫部分信教群众回房间取行李,要求离开。在三名同工与执法干部谈话完毕后,一名未表明身份的公安人员,并以粗暴的方式,将三名同工堵在房间内,阻止他们回到聚会的室内。
    各方执法人员现场开会,大约一个小时后,告诉我们,成都市两级宗教部门,决定以“涉嫌非法传教”的理由,暂扣涉嫌非法活动的物品。三名同工表示不服,但表示接受他们的现场决定。执法人员提出扣押王怡的个人电脑,王怡表示不接受,但愿意将电脑桌面预备的圣经课程、敬拜赞美、游戏活动等PPT文件复制给执法人员,以配合调查。但在王怡被隔离调查的情况下,三名执法人员在没有被调查方在场的情形下,曾强行重新启动王怡的个人电脑,严重侵犯公民的财产权和隐私权,后因被发现而中止。
        
    执法人员提出暂扣的物品包括合法印刷的《圣经》,及部分合法出版物。三名同工表示反对,认为这与所涉嫌的非法行为无关。因为公民在任何地点和时间,都有权携带、阅读和赠送合法的出版物。但在执法人员坚持下,我们再次表示了配合调查的态度。
        
    宗教局扣押的物品包括:
    1、唱诗班服装10件;
    2、复印的诗歌文件本12本;
    3、书籍两本,圣经10本;
    4、教会的空奉献箱一个;
    5、用作游戏奖品的DVD碟18张。
    此外,执法人员未经许可、列表,拿走课程讲义、课程复印资料若干,及王怡个人圣经中的笔记本等私人物品。
        
    此后约半个小时内,执法人员对王怡、周茂建、陈中东三人,进行了分头的调查笔录。三位同工在调查中表明自己是聚会的组织者,表示我们的聚会是合法的,对他们的认定和决定表示不接受。
    成都宗教局副局长红晓表示,他的工作到此为止,暂扣的物品调查结束后,一定会如数返回。但公安人员转而对度假村的老板进行威胁,要求他们中止与我们的合同关系,以间接的方式逼我们结束聚会和度假。为了不与度假村发生纠纷,我们同意离开。
    大约当晚19:00,我们全体离开度假村。在确定我们上车离开后,40余名执法人员也陆续离开。
    整个过程中,尽管我们不同意宗教局和警方的上述行政行为和行政决定,但对执法人员的工作,始终保持了克制、配合和顺服。
        

    二、我们的意见

    这是一次缺乏法律依据、违背法律程序的非法的行政调查行为:
    1、整个执法过程中,进入执法现场的公安人员没有向被调查人出示执法证件。当王怡向执法人员清楚询问当天的执法主体是谁时,红晓表示是双流、成都两级宗教局,根据《宗教事务条例》执法。其中一名便装公安人员,在整个过程中粗暴、野蛮,在被调查人王怡几次反复强烈要求他出示证件的情况下,仍然拒不出示。因此在法律上,我们不能视其为政府执法人员。我们将根据事态发展,考虑向社会公布我们所获知的这名非法人员的个人信息。
    2、整个执法过程中,宗教局的执法人员也没有向我们出示和提供任何法律依据,甚至连《宗教事务条例》和《成都市宗教事务规定》也没有出示。一切针对公民人身和财产的强制措施如登记、拍照、录像、人身扣留和暂扣财产等,均没有根据国务院、四川省或成都市的宗教管理法规和规章,提供行政执法的依据。因此在行政法上,这是一次典型的非法的行政调查行为。
    3、整个执法过程中,没有向我们出具现场的行政决定书,没有向我们提供任何行政执法的正式文书。只有一张临时手写的暂扣物品清单。暂扣清单上,没有任何一名执法人员的签名,也未说明这一取证行为已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因此,暂扣决定也是一个缺乏法律依据的非法的行政强制措施。


    三、我们的要求

    1、我们敦促成都和双流两级宗教管理部门,慎重处理此事,撤销现场行政决定,对违法行政的人员作出严肃处理,退还被暂扣的信教公民的私人财产。
    2、我们要求成都市宗教局副局长红晓,代表执法各方,对执法过程中的上述违法情形,向被调查的成都秋雨之福教会的会众,作出书面和口头的道歉。
    3、我们要求双流和成都宗教管理部门,对于我们在双龙园度假村聚会被冲击、停止的损失,包括我们长期预备安排此次活动所投入的财力物力人力,进行赔偿。我们将在适合的时候开列出损害赔偿的清单,提交给成都市宗教局。
    4、我们要求成都市宗教局提请国家宗教事务局,尽快出台《宗教事务条例》的实施细则。尤其是对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的规定,是否包含了家庭教会的非公开聚会的例外;对“亲友”的定义,“为主”的涵义,“亲友为主的聚会”是否受到规模的限制;以及家庭教会的聚会是否可以在包租的私人场所举行等问题,作出清楚合法的解释,以防止地方部门滥用自由裁量权,对政府与家庭教会信教群众日益缓和下来的关系,造成破坏、挑拨,人为制造社会冲突和恶劣的国际影响。
    5、我们要求成都宗教局给予说明,5月2日的执法是否属于与警方的“联合执法”,若是,其法律依据何在?若不是,为什么在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的执法中需要动用警方?我们强烈质疑这一在针对家庭教会的行政调查中,利用警方进行威胁,并以粗暴的治安案件甚至刑事案件的方式,来处理政府与信教公民的关系。我们极其遗憾地指出,这往往是导致宗教管理部门与中国家庭教会的信教公民不能进行文明对话和沟通的一个主要原因。

    我们认为,在这一事件中,不但暴露出成都宗教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漠等问题,也暴露出《宗教事务条例》在行政程序规定上的一些欠缺。我们将一面等待成都宗教管理部门对这一行政调查的结论和决定,一面考虑在适当时候对暂扣私人财产这一非法的行政强制措施单独提起行政诉讼。并以爱心、耐心和毅力,等待、观察和监督成都市宗教局和其他政府部门对此事的态度,以决定我们对此事进一步的回应和辩护,并保留一切以温和适当的法律手段,表达和维护信教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四、我们的愿望
        
    1、建议宗教管理部门邀请家庭教会的代表,对如何团结信教群众、发挥家庭教会信教公民的积极社会作用,如何促进政府与家庭教会基督徒的相互谅解、彼此尊重和良好沟通等问题,进行交流和研讨;
    2、建议宗教管理部门就政府宗教管理方式的改革、《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事务执法中暴露出的问题,以及如何保障家庭教会信教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社团登记等一系列议题,召开听证会,以积极和法治的方式,共同推动社会在此方面的进步;
    3、建议各级宗教管理部门聘请既懂法律、也了解基督教信仰的法律界人士,担任法律或学术顾问,举办宗教与法律问题的讲座、培训和探讨。秋雨之福教会的同工、成都大学的法律教师王怡,愿意义务担任成都市宗教局的法律顾问。秋雨之福教会也愿意为此类的讲座、培训和研讨,提供人力财力的支持;
    4、既然国务院的白皮书、国务院和四川省的条例,均承认基督徒未登记的家庭聚会是合法的,为了逐步消解宗教管理部门对家庭教会的误解和隔膜,我们真诚地邀请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文先生、成都宗教局局长赵璐先生、副局长红晓先生,以及任何宗教管理部门或其他部门的公务人员,在任何你们认为适当的时候,访问和参加成都秋雨之福教会的家庭聚会。


    成都秋雨之福教会 全体同工
    王怡  周茂建 陈中东
    黄维才 吴茂华 蒋蓉 王海文 王伟
    2008年5月6日星期二
        
    附:
    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址:成都市东胜街6号
    电话:028-86637474
    传真:028-86241503 邮编:610015
    电子邮箱:cdmzj@cdmzzj.gov.cn
    局长 赵璐
    副局长 红晓(分管二处)
    二处(基督教)处长 王一潮
    电话:86254293

     

    2008.5.10补:后续

  • 昆明创库在昆明已经生存了七年,却无法在城市指示系统里找到相关资料,虽然它早就进入国际一流旅行手册。好些老外在西坝路上找了一个多小时也找不到这个让人又爱又恨的创库。

    我也发现即使通过搜索引擎搜索“昆明创库地址”也无济于事,还得从各类文章中挑出正确的地址来。昆明创库这么多年来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也就没有一个官网或电话。因此要来昆明创库看看真是件很费神的事。但是大家可以致电创库社区最活跃的艺术机构“TCG诺地卡文化中心”了解那里的活动,餐厅电话:0871-4114691, 办公室电话/传真:0871-4114692。网站是www.tcgnordica.com

     

    下面是昆明创库的精确地址: 昆明西坝路101号,创库艺术主题社区,邮编650032

    可供参考的三个坐标:云南白药厂旁边,大观牛菜馆对面,昆明市机模厂里面

    可乘4、 22、 62路公共车云南白药厂下。

    下面是地图和示意图(创库和TCG诺地卡) 


    点击查看大图。或者查看它所在的街道地图(我在本地商铺上添加了创库,也收到谷歌的确认信,但不知为何在线地图上还是没显示,具体地点可参考上面第一副地图)。你可以通过鼠标拖动画面来了解周围环境和创库具体地点。


    在西坝路和永乐路岔口位置便是昆明创库的正门,也是昆明市机模厂正门,以前正门头顶有块很大的灯箱标识,写明是昆明创库艺术主题社区,后来在一次城市大扫除中被强行拆除了,说是有安全隐患,后来创库的艺术机构之间沟通过再做一块新的,设计好了,就叫“昆明创库”,现在递到相关部门审批,未获音信。


    从西坝路拐进永乐路一截就是创库后门,菜园门饭店斜对面,其实机模厂从正门到后门就是一个拐角的距离,空间规模有限。昆明创库后门的标识还是在的,但不太容易被注意到。(该图片来自中国宋庄网)


    TCG诺地卡的大门

    如果用google earth的,昆明创库的坐标是 25° 2'4.66"N(北纬),102°41'42.47"E(东经)

    要找到昆明创库真是很费周折。

  • 2008/05/08

    残局? - [当事]

    有人把昆明创库前段时间的风波称之为“抗租减租”运动,就目前来看,成果不明显。

    厂方依旧坚持100%的涨幅,且一年一签。商铺方坚持抗租减租,争取自身利益。媒体也多是把各方意见综合起来或者偏向某一方(既有袒护艺术机构的也有袒护厂方的),目前为止基本没有一种建设性的声音出现,因为没有一个真正懂得艺术懂得创库又懂得创意产业还懂得民生的人出来说话。

     

    昆明创库目前的尴尬境地和云南艺术生态的特质是一样的,虽然有着独特的草根品质,时而朝气腾腾、创造力爆发跟泼水一样容易,时而也懒散无作为,虽然在一起都融洽,但在面对共同利益时也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团体分担责任,缺少一个向公众传达正确信息和价值的管道,比如有人认为涨价是合理的因为这里的消费高,但殊不知这里的消费量也少的可怜,虽然有时人气很旺但都大多是免费的午餐。这就涉及到非营利机构如何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或者说厂方是否应该考虑各方经济利润再来谈涨租率。昆明创库在公众方面既得不到更广泛的扶持与理解,自身也无法突破这个局。云南当代艺术、艺术家的有限性? 

    下面是在网上搜到的一篇文章,来自昆明房产的一个论坛,很多立场仍然基于未理解昆明创库之真实现状,但最后一点说的还是对的:“我们非常支持创库艺术家独立创作的状态,但反对少数艺术家枯竭的民生情怀!”

    昆明创库抗租减租,艺术家民生关怀的沦丧!

    2008年3月上旬,昆明各家媒体陆续报道了位于昆明市云南白药厂附近的机摸厂,也就是利用工厂的旧车间而建起的名为“创库”的艺术群,因为传言要涨租金、开发商进驻而导致创库倒闭的消息。

    消息一经报料,通过媒体记者的报道,一度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许多人为此十分感慨,认为昆明创库作为全国乃至国际上声名显赫的艺术阵地,在城市森林里自由的生活了7-8年,解放了多少人艺术的感觉,突然因为世俗的原因而关门——十分荒唐而可笑。有人问,到底经济效益重要还是社会效益重要,昆明需不需要一个特立独行的艺术家园,以提升一个城市的文化品位?

    最后,出租方照顾创库的特殊价值,根据不同建筑物形态,还是涨了租金,事情也算告一段落。但我们不禁要问,此次创库事件深层次是一个什么事件。

    第一个问题,谁向媒体报料,目的何在。这个问题颇为简单,肯定是创库的经营户报料。目的是,通过舆论力量向出租方施加压力,抗租或减租。

    第二个问题,利用媒体的力量达到个人经济目的,是不是一种别有用心的企图。创库的经营户虽然不是职业的新闻策划人,但知道如何制造新闻点,比如,创库要拆了,不存在了,掀起烟幕弹,混淆视听,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我个人认为,此次创库事件是一起精心策划的事件。然后,得到报料的记者,陆续进入了商户们设计的圈套里。

    第三个问题,创库的租金需不需要上涨。这个问题有两个背景:

    一是全国通货膨胀已经成妇孺皆知的事情,哪家不知道自家的柴米油盐肉纷纷涨价,用专业术语讲2008年2月的CPI高达8.2,而机摸厂作为倒闭国营企业,早失去自我创造利润的能力,全指望创库制造点租金,来解决职工们的生计问题。

    二是创库租金之低令人感到夸张,据透漏,老房子租金仅20元/月/平米,知名画家的画室租金才几块钱.而去过创库的人都知道,去那的消费可不低呀,什么咖啡,什么名贵油画,什么西餐,不是一般工薪阶层能够去消费的地方.

    结合上述两个背景,公众们突然间似乎明白了,创库的"抗租减租"运动无法得到大多数人的同情和支持.凭什么支持!

    第四个问题,创库艺术家的民生情怀。我们认为,一个优秀的艺术家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宝贵财富,更是一个城市响亮的名片。

    在20世纪后20年,随着西方诸多思潮的涌入,中国很多知识分子进行了思想上的解放运动。卡夫卡等成为这些人思想上的领袖。时光进入21世纪,全球发生了极大变化,经济创富的浪潮不可阻挡。  

    当然,我们极佩服在物质社会还能坚持自己思想的艺术家,我们也能容忍不闻世事、不闻柴米油盐价格、生活颓废、作风放荡的具有才能的艺术家——这是他们的私事,但当与社会碰撞的时候,自私自利,保障个人利益,不闻不问他人利益,是不是不妥呢?

    我们非常支持创库艺术家独立创作的状态,但反对少数艺术家枯竭的民生情怀!

    原文

    本文图片来自中国宋庄网(很多人都问昆明创库为何没有一个网?)